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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贴着“小心地滑”的通道摔伤,餐厅为何被判赔4.4万元?

  • 文学
  • 2025-04-10 21: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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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地面张贴了“小心地滑”标识,工作人员拿着湿拖把在取餐通道拖行经过后,顾客取餐时滑倒受伤,餐厅是否需要担责?

女子在贴着“小心地滑”的通道摔伤,餐厅为何被判赔4.4万元?

4月10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长宁法院)获悉,近期,该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上海长宁法院介绍,2023年8月,李女士在某餐厅就餐,餐厅取餐通道地面上有黑底白字的“小心地滑”标识。该餐厅监控显示,当天12时许,李女士走过取餐通道进入取餐区取餐。10秒后,餐厅工作人员用湿拖把从餐厅取餐通道拖行经过。8秒后,李女士从餐厅取餐通道返回就餐区时,经过该湿拖把拖过的通道处滑倒受伤。

当日,李女士经120救护车送至医院就医,诊断为右侧髌骨骨折。李女士经手术治疗,植入了钢丝内固定。之后,李女士多次复诊治疗,并于2024年8月取出了内固定。治疗结束后,她将餐厅经营者诉至法院。

李女士认为,餐厅工作人员拖地后,地面湿滑,存在安全隐患,餐厅经营者未设置立牌等醒目警示和提示标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李女士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故而诉请餐厅经营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万元。

餐厅经营者辩称,其已在餐厅取餐通道张贴了“小心地滑”的警示标识,李女士行走时未尽到注意义务,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餐厅经营者负有对就餐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虽餐厅经营者在餐厅通道内地面张贴了“小心地滑”的警示标识,餐厅工作人员拖地之前,李女士经过餐厅通道进入取餐区时地面并无异样;餐厅工作人员拖地后导致地面湿滑,未进一步给予提示和警示,导致李女士仅在几秒后从该通道返回时,因地面湿滑而导致摔倒。因此,餐厅经营者对于地面湿滑未尽到充分的提示和警示义务,存在过错,与李女士受伤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李女士在餐厅内行走时,未积极关注地面状况,未妥尽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其自身亦存在过错,可减轻餐厅经营者的赔偿责任。

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在审核李女士诉请的合理性后,法院判决餐厅经营者赔偿李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共计44,000元。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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