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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事特股民索赔案再向法院提交立案,劲嘉股份索赔案已有胜诉后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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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0 13: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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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10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易事特(300376)投资者索赔案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许峰律师专栏)

  2024年12月31日晚,易事特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易事特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二、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综上,易事特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3年5月12日之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易事特维权入口)

  除了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再提交立案,劲嘉股份(维权)(002191)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并且此前已有一审胜诉判决。许峰律师代理的劲嘉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尚未起诉的其他投资者目前还可继续提起索赔,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2年4月15日,劲嘉股份公告,董事会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收到公司总经理侯旭东通知,其于2022年4月1日签收上犹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通知书。公司总经理侯旭东考虑因乔鲁予先生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其个人判断乔鲁予先生被立案调查事项与公司无关且不影响董事长正常履职,故未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2年4月14日,由于董事长乔鲁予未能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总经理侯旭东认为董事长乔鲁予已无法正常履职,因此向董事会报告上述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22年4月6日到4月15日之间买入劲嘉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劲嘉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劲嘉股份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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