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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进行内幕交易 甬金股份实控人之一被罚超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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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1 09: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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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进行内幕交易 甬金股份实控人之一被罚超500万元

  每经记者 赵李南    每经编辑 文多    

  1月10日,甬金股份(维权)(SH603995,股价17.47元,市值63.87亿元)公告称,其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曹佩凤女士在1月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曹佩凤内幕交易“甬金股份”股票的诸多细节。

  曹佩凤通过三个并非其本人的证券账户交易“甬金股份”。同时,即便是利用了两则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其中一则内幕信息“指导”下的交易却出现约66.6万元的亏损。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曹佩凤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约54.9万元,并处以584.58万元罚款。

  浙江证监局表示,曹佩凤与虞某群系夫妻,同为甬金股份实际控制人,沟通联络频繁,关系密切。

  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年10月20日至24日期间,甬金股份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虞某群向甬金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申某贞提出回购股份的想法。

  甬金股份此前公告显示,上述期间内,其董事长为虞纪群。

  2022年10月25日上午,虞某群通过微信收到申某贞反馈公司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同意由相关专业人员制定具体方案。

  2022年11月3日晚间,甬金股份发布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总金额为5000万元至1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43.43元/股。

  浙江证监局认为,上述内幕信息(以下简称内幕信息一)的敏感期起点不晚于2022年10月25日,公开于2022年11月3日晚间。虞某群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22年10月25日。

  同时,据浙江证监局的调查,还存在另外一内幕信息(以下简称内幕信息二)。

  2023年8月22号,虞某群与申某贞沟通商量公司回购股份事宜。当天申某贞安排公司时任证券事务代表程某搜集市场案例,了解法规规定;申某贞测算可回购的金额规模。

  2023年8月28日晚间,甬金股份发布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总金额为2亿元至4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34.2元/股。

  浙江证监局认为,内幕信息二的敏感期起点不晚于2023年8月22日,公开于2023年8月28日晚间。虞某群、曹佩凤等人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虞某群知悉时间不晚于2023年8月22日,曹佩凤知悉时间不晚于2023年8月25日。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曹佩凤控制“张某杰”证券账户、“钱某”证券账户、“郑某珍”证券账户操作交易“甬金股份”股票。

  内幕信息一敏感期内,曹佩凤控制使用“张某杰”“郑某珍”证券账户交易“甬金股份”股票。经计算,盈利54.9万元(含账面盈亏)。内幕信息二敏感期内,曹佩凤控制使用“张某杰”“钱某”“郑某珍”证券账户交易“甬金股份”股票,经计算,亏损约66.6万元(含账面盈亏)。

  浙江证监局表示,两个内幕信息的敏感期内,曹佩凤控制并操作账户组临时转入资金并集中买入“甬金股份”,买入意愿强烈,买入时间、账户组转入资金时间均与内幕信息形成、发展过程基本吻合。2023年8月25日,曹佩凤知悉内幕信息二后,于2023年8月28日控制并操作“钱某”账户继续买入“甬金股份”,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调查期间,曹佩凤对其交易“甬金股份”股票的理由、时点选择等均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其提供的理由均无法作为阻却其内幕交易的抗辩事由。

  此外,曹佩凤还存在短线交易“甬金股份”股票的情况。

  浙江证监局称,其对曹佩凤内幕交易、短线交易甬金股份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公司今后将加强对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培训支持,协助、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加强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甬金股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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